根据瑞安市委组织部《关于建立完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和社区工作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瑞组发〔2009〕16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对工作满2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仍在村(社区)工作的大学生“村官”实行加分,其中工作满2年的,予以笔试成绩加3分。符合上述条件的大学生“村官”,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填写《瑞安市大学生“村官”加分申请表》(表格请从瑞安人才网下载 www.577job.com),经乡镇(街道)党(工)委、市委组织部审核确认并签署意见后,在报名时一并提供。
瑞安市人事局
瑞安市监察局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二日
Copyright © 2010–2025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瑞安市人才发展有限公司 浙ICP备2024101450号
地址:瑞安市安阳路772号 EMAIL:
Powered by PHPYu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