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实施我市的人才强市战略,加强与国内知名高校科技和人才智力方面的交流和合作,加大高层次紧缺人才的柔性引进和交流力度。经研究,决定聘请全国著名高校研究生来瑞开展科技服务,现将有关需求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技服务的高校
聘请来瑞开展科技服务研究生分别由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政府人事部门组织,其中浙江省人事厅组织聘请的高校有: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东华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等10所高校,温州市人事局组织聘请的高校有:四川大学、重庆大学、武汉大学、武汉理工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中农业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地质大学、电子科技大学等10所高校;瑞安市人事局组织聘请的高校有:浙江大学、华东理工大学等高校。
二、科技服务的内容
由高等院校研究生提供最新科技成果信息、开展技术咨询、解决技术难题、开展课题调研、培训技术人员、联合科研攻关、进行项目开发、策划企业文化、参与企业管理或为用人单位牵线搭桥,与高校建立长期科技依托关系等。
三、科技服务的对象
市星级以上工业企业、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城市建设、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经济管理部门等。
四、科技服务的形式和时间
用人单位需在3月20日前确定需求项目及专业岗位要求,统一报送我市人才中心,我们于6月上旬之前将研究生初步对接情况通知各用人单位。各单位要及时与研究生联系并确定接收情况,于6月中旬之前反馈给我市人才中心。请接收单位做好项目开发研究的前期准备工作,7-8月为研究生在用人单位的集中工作时间,9月份进行工作成果反馈总结。
五、政策待遇
瑞安市政府为所有来瑞实习的研究生提供每人每月600元的生活补助。通过温州市政府引进的实习研究生,除瑞安市政府每月600元生活补贴外,温州市政府还提供每人每月300元的生活补助。提供研究生在瑞实习期间的人身意外保险。此外实习单位也应为实习研究生提供相应的生活补贴(每人每月不少于300元),实习研究生的食、宿由实习单位安排,往返硬卧车票由实习单位解决。
实习期间,实习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研究生的管理,实习期满后,就实习研究生的表现作出客观公正的鉴定,并填写《2009年高校研究生实习鉴定表》(见附件2)。同时认真总结社会实践活动取得的积极成效和有待改进的方面,形成书面材料,于研究生实习结束后一周内报送市人才开发服务中心。
实习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实际就有关项目任务、技术与商业秘密及实习期间的生活补贴等与毕业研究生签定相关协议进行约定。
通过研究生来瑞开展科技服务,可与研究生及其所在院校保持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六、申报程序和时间
凡要求聘请研究生的单位,须认真确定科技或管理项目的需求情况,填写《2009年高校研究生实习项目征集表》(见附件1),于3月20日前报瑞安市人才开发服务中心,由市人才中心向上述所有高校统一申报对接项目。
联系电话:65820277、65820276
联 系 人:潘 玮、尤奇雍
网 址:www.577job.com
地 址:瑞祥大道948号
2、《2009年高校研究生实习鉴定表》
二OO九年二月二十五日
Copyright © 2010–2025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瑞安市人才发展有限公司 浙ICP备2024101450号
地址:瑞安市安阳路772号 EMAIL:
Powered by PHPYu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