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党工委,各镇、乡党委:
为了帮助被聘高校毕业生更好了解当前农村和社区形势,掌握农村和社区工作基本知识,尽快转换角色,增强为民服务本领,根据《中共瑞安市委办公室瑞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瑞委办[2007]51号)精神,决定举办到农村和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2009年1月10日—1月14日
二、培训地点:瑞安市委党校多报告厅
三、培训对象:被聘到农村和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
四、培训要求:
1、希各街道、乡镇及时通知辖区内拟录用到农村和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即政审对象)。
2、参加培训的人员应于10日上午8:30前到培训地点报到,培训期间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培训期间安排午餐。
中共瑞安市委组织部
瑞 安 市 人 事 局
2009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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