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帮助我市生源高校毕业生提升就业能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尽快实现就业。根据《关于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的通知》(瑞人 [2007]25号)文件精神,现就2009年度就业见习单位申报和见习学员报名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见习单位报名办法:
瑞安市具备一定规模、管理规范、有较高的知名度并自愿提供各类就业见习工作岗位的企业单位均可报名。向市人才中心进行申报,填写《瑞安市毕业生就业见习单位申报表》(见附件1)。并提供下列申报材料:(1)企业单位营业执照;(2)组织机构代码证;(3)见习单位简介。
二、见习学员报名办法:
1、报名对象:瑞安市生源未就业或已办理了失业登记手续的应历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其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特困职工家庭毕业生优先考虑。 2、报名办法:符合见习单位公布的岗位要求,持下列有效证件直接向见习单位报名,也可以向市人才开发服务中心(瑞祥大道948号瑞安人才市场二楼)提交申请,办理报名手续。填写《瑞安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申请登记表》 (见附件3),并提供下列资料:(1)身份证、户口簿;(2)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到证、就业协议书或失业登记证;(3)学历证明。
三、报名时间:
1、见习单位申报时间:2009年4月15日-2009年5月15日,人才中心根据申报情况报上级部门审核认定后公布见习单位名单。
2、见习学员报名时间:针对企业全年的见习岗位设置安排,按企业定期发布的见习岗位计划,实行滚动式进行,随时接受报名申请,并报市人才中心审核备案。各见习单位、见习学员报名经人事部门审核后,通过双向选择、供需见面由见习单位确定参与见习。
四、2008年度已经被确定为见习基地或见习单位的,根据企业年度见习计划,自主招募见习学员后定期向市人才中心申报“见习岗位需求信息表”并公布,按计划开展新一轮就业见习活动。
联系地址:瑞祥大道948号
联 系 人:潘玮 尤其雍
电话:65820277 65820276 传真:65820219
3、表格下载附件6:《瑞安市见习毕业生就业能力鉴定表》.doc
4、 表格下载附件5:《瑞安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生活补贴费用申报表》.doc
5、表格下载附件4:《瑞安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协议书》.doc
6、表格下载附件3:《瑞安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申请登记表》.doc
7、表格下载附件2:《见习单位参与实施机构开展瑞安市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doc
8、表格下载附件1:《瑞安市毕业生就业见习单位申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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