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精神,经研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工作于2008年5月18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进入体检的考生于2008年5月18日(星期日)上午6:30前,到瑞安市人民医院体检中心(原红十字医院,解放南路76号)指定区域按各自组别(详见附件2),向各组领队报到。逾期不到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二、请各位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体检费200元参加体检。体检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要求考生空腹。
三、为保证体检工作有序、顺利进行,将进入体检考生分成28个小组,由各组领队负责带考生到有关体检科室进行体检。在整个体检过程中,必须服从领队人员管理。参加体检的考生应注意事项及分组情况详见附件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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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卫生局
瑞安市人事局
安市监察局
二00八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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