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农村和社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圆满完成招聘农村和社区工作人员年度工作任务,经研究决定,增加公开招聘农村和社区工作人员名额,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200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村和社区工作人员通知,在按原方案完成招聘计划的基础上,另外增加招聘名额12名。
二、增加招聘名额的聘用对象为:在完成原招聘计划数的基础上,再按全市参加体检考生的总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三、拟聘用人员按考生户籍所在地落实到相应的片区村(居)工作,并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中共瑞安市市委组织部
瑞安市人事局 瑞安市监察局
二○○八年十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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