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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供加分条件证书或证明的通知

来源:sysop 时间:2007-09-11 作者:瑞安人才网 浏览量:

根据《关于公开招聘农村和社区工作人员的通知》和《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的规定,凡报考农村和社区的考生获得省级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生称号和硕士及以上毕业生,其考试成绩可加4分;获得市(地)级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生称号的加3分;获得校级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称号的加2分;党员毕业生加1分。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凡报考中医院各个岗位的考生,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力的加5分;六、四级英语成绩在425分以上的分别加5和3分。累计加分不超过8分。

请进入面试并具有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于9月18日前,携带有关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或证明,到市人事局事业科办事有关手续。(市政大院综合楼5楼547室,联系电话:65812877)

瑞安市人事局
二00七年九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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