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条件
成教、自考或国外学历毕业生。
二、申请材料
1、本人取得的所有学历的学籍档案(高中、中专、大专、本科、研究生等);
2、本人取得的所有学历的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2002年之后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者需提供“学信网”(www.chsi.com.cn)《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本人身份证或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
5、反映本人工作年限的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清单;
6、国外学历还需须提供各个学历成绩单及毕业证书原件、中文翻译件及复印件,国外学历认证书。
备注:
1、若高中档案遗失,须到原所在学校开具档案遗失证明(校方盖章);若毕业证书遗失,须到原所在学校开具学历证明(校方盖章);若学校已更名,遗失证明上必须注明原校名和现校名;若原学校已不存在,具体咨询当地教育部门。
2、中专及以上学历学籍档案遗失的,须到原所在学校补办档案材料(毕业生登记表、学业成绩表等相关材料);若毕业证书遗失的,须补办《毕业证明书》或学历证明。
地址:瑞安市仲容路401号瑞安市档案大楼东首二楼205室
咨询电话:6581287965820227 65820210
Copyright © 2010–2025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瑞安市人才发展有限公司 浙ICP备2024101450号
地址:瑞安市安阳路772号 EMAIL:
Powered by PHPYun.